租车流程:门店/电话/网站预订、预订成功后短信确认→约定时间、地点送车→承租入出示要求的证件及复印件、登记资料→验车/支付费用→在租车合同上签字→提车、开始愉快的旅程。
还车流程:约定还车时间、地点→双方验车→结算费用并退还租车押金→预留1000元作电子违章保证金(收据)→45天后办理退还电子违章保证金手续→电话/短信通知退款成功。
租车条件:
1.承租人:须年满20周岁,持一年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且驾驶证上准驾车型类别与承租车辆相符,方可办理租车手续。
2.租车租金:按订车时约定的日租金在交车时全额付清,实际租车时间如有变化,可在还车时多退少补。
3.租车押金:客户可选择用现金或信用卡预授权支付租车押金,如客户本人无符合要求的信用卡,可由他人代为进行信用卡担保,担保人对承租人在租车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要求担保人共同在《租车合同》“担保人“栏上签字。
4.租车计时: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超时还车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半天计费、超时4小时按全天计费,租车不足3天收取送/还车费(机场80元/趟,市区50元/趟)。
5.租车里程及地域限制:租期3天及3天以上不限公里,租期不足3天,限平均每天300公里,超出部分按不同车型加收1-3元/公里,3天上以用车支持厦门福州二地免费取还车,3天以下按小车300元,商务车400元收取异地还车费,厦门福州之外取还车由双方另行商定,所租车辆仅限福建岛内使用,未经本公司许可出岛使用视为违约。
6.租车油费/杂费:租车期间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等由承租人自理,取车时在租车协议上记录油表位置,还车时要求剩余油量相当,不足部分可以协商用现金或加油补足。
7.租司机服务:如承租方要求租司机服务,须由承租方出面与公司办理租车手续,并负责司机食宿、工资150元/天。节假日、会议接待等工资200元/天,租司机服务,只需身份证及租金即可,无需支付违章押金。
8.租车违章保证金:还车结算后,预留2000元现金作为违章保证金,45天内查无违章退还到合同签定人名下的银行卡号,并电话或短信通知承租人,如有违章则按扣除违章罚款的实际金额后退还余额,并电话或传真通知承租人,如须扣分,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如委托出租方代办,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9.保险服务:承租方在租用车期间,将享受车辆已购保险服务:车损、交强险、商业三者,由于本公司车辆未购买涉水险,如您行驶过程中遇台风积水路段请绕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10.事故处理:当您驾驶的租赁车辆出现了交通事故时,为维护您的切身利益,请第一时间与本公司客服专员联系,告诉您车辆所处的位置、车牌号码及保险信息,在取得公司专业人员的保险指引后再确定报保险和交警,如发生人员伤亡,请同时拨打120急救,并保留好第一现场;如承租人因醉酒或违章驾驶等原因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11.保险误工费/折旧费: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停运,承租方须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运期间的损失及车辆加速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按日租金计算,车辆加速折旧费按保险公司估价总额的30%收取,事故车辆必须由出租方安排地点维修,您不能私自选择维修厂进行维修或保养,严禁继续使用已受损或故障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扩大损失将由您承担。
12.救援服务:当您驾驶的租赁车辆出现了自然故障时,您可以拨打《租车合同》中的客服专员的联系电话或0898-66665119,告诉值班人员您所驾驶的车牌号及相关故障信息,我们将在全岛范围内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救援服务,如属客户操作不当所致,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救援服务费。